毫无疑问,心理学如果以实用为目标,那就应该把研究的重点,置于支配、调节人的行为的人的内部心理过程上。
心理学,应以活动中的人的内部心理过程为研究对象,从客观上能够观察到的人的行为,探索人的内部心理过程,来解答人的行为是怎样发生的,和为什么发生的问题。
哭和笑,都是人的行为。
但是,无缘无故的哭,或者无缘无故的笑,绝对是没有的。
人的任何行为,都是有原因促发的,而不是偶然自发的。
只有处在当时的那个环境状态之中,也就是人的心理受到当时那一环境气氛的感染时,眼泪才能流出来,笑声才会发出来。
然而,心理学所说的“环境”,往往与周围的实际状态有所不同。
即,客观的地理状态或物理状态总是一成不变的,可以说是真真确确,实实在在。
这,在心理学中常常不称其为“环境”。
关于上述问题,考夫卡曾举出下面的一个例子。
严冬的一个黄昏,在猛烈的暴风雪中,一个骑马的旅行人好不容易,才摸到一家客店的门前。由于一望无垠的大雪覆盖,他已分辨不出哪儿是路,哪儿是田野。在狂风暴雪之中,为了今晚能找到一个安身之处,他已策马盘旋了好几个时辰,终于,来到这里。
店主人走出门口,看见这位旅行人,顿感惊愕万分,于是,讯问旅行人,到底是从何处而来。旅行人并未答话,只是默默无言地指了指客店的正前方,这样一来,更使店主人莫名惊讶,他说:“您是从昆斯坦斯湖上渡过来的啊!难道您还不知道吗?”旅行人听到这话后,不由过度惊恐,遂从马背上坠落而亡。
这个故事是说,旅行人所走过的道路,从客观上看,是被落雪覆盖的湖面,而在当时,却是他所不知道的,因此,他把湖面当作原野,而一往直前骑马奔驰过来了。
这说明,旅行人如果事先就知道那儿即是湖面,他的行为,自然也会完完全全不同。
这样看来,区别在于,把客观上同一个“落雪覆盖的湖面”,即地理环境和物理环境,看作是一片雪原,而把按这种想法采取行为的环境叫做“行为环境”。
行为环境,即原有的地理环境,这种情况,当然也有。
不过,必须看到,由于不同的人人生经历不同,认知的层面亦是不同,在多数场合,根据人们的不同理解方法,“行为环境”是要有所改变的。
心理学所要研究的,并不是单纯的地理环境或物理环境,而是这种“行为环境”。
只有受行为环境调节的行为,我们才将之称作为行为。
人的行为,总是发生在某一特定的行为环境中的行为。
正是处在某一特定的行为环境之中,人的行为,才最终得以发生。
人的一切的行为,就其发生的方式而言,毫无例外地,都是反射。
所谓反射,是指人的机体借助于人的心理的活动,来实现的对于环境刺激所发生的有规律的行为反应。
在这里,环境刺激又叫“刺激作用”,是指作用于人的机体并引起有机体感应的环境因素,也就是“刺激物”,施加于有机体之上的影响。
所有的反射,都是由于环境刺激所引起。
环境刺激,是行为反应的最初原因;
而行为反应,则是环境刺激最后引起的结果。
在环境刺激和行为反应之间,则存在着一系列相互作用的连续而又复杂的中间过程。
它们,就是最终决定人的特定行为的内部心理过程,包括人的心理领域内诸过程及其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