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娜·弗洛伊德通俗易懂地归纳人格结构论:
“人格的三个方面,即本能的、理智的、道德的,各自称为本我(id)、自我(ego)、超我(superego)。诸位绝不要把这当成是人体解剖学的用语。这些用语与可以解剖的脑没有什么关系,因为在脑的任何部位也找不到本我、自我和超我。我们可将它理解为说明人格特征的抽象概念,而不是在身体哪些部位里发生的现象。
我把本我、自我和超我比喻成神的三种形态,即圣子、圣父、圣灵。这些用语,是为了表现它们所属集团的机能而发明的。三个集团的机能所追求的目的完全一致。如,本我的作用是满足本能欲望。自我也具有与本我相同的目的。自我认识外部世界的变化,对人的内心深处的欲望和外部世界的事件之间的冲突进行仲裁。以文化教养为目的第三集团,是对个人的想法与行动做出道德评判并具有良心机能的超我。超我的机能,以帮助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生存下去为其目的。”《安娜·弗洛伊德哈佛讲座》。
健康的人格是本我、自我、超我等三个人格结构成分处于均衡的状态。
精神分析采用结构论后,精神分析技法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即再也不像过去那样,一味地追求澄清无意识和过去,而是更多地关心自我在成长过程中如何解决冲突,关心自我如何处理环境问题。本我(id)心理学主要关心自我和内心欲望的斗争,可是自我心理学对自我如何处理环境也很关注。作为问题解决者(problem solver)的自我,随时要与本我、超我以及外部现实的要求相遇。这些要求相互矛盾时就会发生冲突。自我的作用就是解决这些冲突。自我为了缓解冲突,会采用妥协方式(compromise formation),有些妥协方式可能成为症状。症状是在某些特定冲突情况下,自我可能找到的最好的妥协方式。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分析过程就是发现和解决这种冲突的过程。
玛格丽特·马勒的分离-个体化过程
纽约的儿童精神分析医师玛格丽特·马勒等人观察了出生后直至3岁的幼儿成长过程。他们将这个过程称为分离-个体化过程(separation-individuation process,Mahler & McDevitt, 1989)。这个过程中,孩子起初认为妈妈会满足自己的一切要求,可是有时孩子的要求会不可避免地遭到拒绝,于是乎便在孩子的心里出现了满足自己要求的“好妈妈”和给予自己挫折的“坏妈妈”两种妈妈,最终,统一到妈妈是始终如一地给予自己关爱的印象上来(恒常客体object constancy),以此完成个体化过程。
虽说是完成,其实仅仅达到初具形态的完成而已。这个过程将要持续一生。
马勒认为,孩子之所以会在出生后24~36个月时能暂时离开母亲,就在于此时孩子已形成了自体表征和客体表征(self and object representation),已将自己和母亲的表征内化(internalization),故而离开母亲不会感到焦虑。
内心世界里产生的客体称为“内在客体(internal object)”。如果分离-个体化过程进展顺利,对自身的认同(identity)建立得早,可成为自我概念的稳定基础。
马勒将孩子与母亲分离的心理过程分成几个时期(各阶段会有重叠):
第1期:正常自闭期(the phase of normal autism; 0~2、3个月)。用精神分析用语来说,即不存在客体的“无客体(objectless)期”。这一时期的幼儿无法区分自我和非我(客体object),认为世上所有的一切和自己都是一体。
第2期:共生期(the symbiotic phase; 2、3个月~4、5个月)。母子共生期是指心理共生,孩子无法区别我(I)和“非我(not-I)的客体”,也无法区别内部和外部。婴儿能够识别母亲,母亲也宠爱孩子,感情深厚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