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成考验婚姻的“标准”
除了房价焦虑,房子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横亘在夫妻之间,成了婚姻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应该由男方还是女方付首付、房产证上写不写女方名字、若是离婚房产是否属于出资一方……虽是一些假设性、可能不会发生的情况,但涉及到房子,似乎是“考验”另一方的标准,有时甚至成了阻碍结婚的障碍。余江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父母给儿子以前买的婚房,但儿媳妇认为自己也应有份,双方因此产生了纠纷。
调查中,已购婚房的受访家庭中,80%的婚房房产证上写有男方的名字,仅30%的房产证上写有女方名字。但是随着女性经济地位的提升,家庭房产在妻子名下的比例逐渐升高。特别是现在,买房都要求夫妻双方到场,房产证上也写上了双方的名称。房产交易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开玩笑说:以后离婚时省得争。
整体来看,公众更能接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有人说,是丈母娘拉高了房价。从实际情况来看,购房经济压力确实主要由男方承担。调查显示,无论全款还是贷款购房,男方都是出资更多的一方。超过六成的婚房购买者在购房时都受到了父母的资助,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往往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因此以法律的形式对此加以保护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理解。
如果小两口没能力就尽量不买房,要知道借了父母的钱,日后的婚姻生活就给予父母很大的干涉权。这就好比父母入股一样,你们的房子最大的股东是双方父母,结果双方都有发言权,对你们的婚姻指手画脚,背后出点什么主意,弄得两家都不得体,狼狈不堪。从财政上独立,是最起码的人格独立,做不到这一点,被父母捏在手里无法自我主张,就成了难以避免的下场。
面积适中才适合自住
结婚,是件甜蜜开心的事情,但当婚姻和房子绑在一起,不少人就开始为之忧虑。
有人说,“结婚是一辈子的终身大事,房子是家的象征,有房子才能有家”“房子是爱情的物质保障,先买房子再结婚,今后过日子才会踏实,尤其对女方来讲。”“幸福比房子更重要,租房,只是暂时的解决方法,房子该买还得买。”
五六年前,80后已经迈入置业大军,他们的置业观念受到开发商的普遍关注。市区有开发商在推广“置业计划”,将目标锁定在单身、备婚的年轻人身上,主推的户型多为80平方米左右的实用两房带装修单元房。
实践证明,这些总价相对较低、面积适中、适合自住的单元房确实大受年轻一族的青睐,而单身公寓、一房单位这样的纯小户,在80后的眼里,更多的只是投资产品,并不是自住的选项。
我们发现,80后的思想和行为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前卫,表现在理财和置业方面,尤其明显。他们会综合考虑居住性,房子不能太小,父母可能会来短住,房价不能太高,否则首付和月供的压力将非常沉重。
网上有评论认为,先买房再结婚没有什么不对,主要看具体情况。有一个可以结婚生活的房子,特别是舒适的好房子,对维系良好的夫妻关系是有好处的。毕竟,有了房子才算是有家,舒适、温暖的房子可以培养年轻夫妻重视家庭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