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不愿离开暴力关系,说明这是“一个愿打一 个愿挨”,她们喜欢受暴
王行娟:受害者不离开暴力关系有很多理由。不离开并不意味着她们不想离开,或她们喜欢受暴,而是因为离开可能带来更大的困难和风险。不离开是她们的现实选择。有许多受害者曾多次尝试离开,但是,很少有人在没有外界支持的情况下做到这一点。如果她们的人身安全没有保障,或者不能获得基本的生存条件,或者不能为社会所容的话,她们就不得不放弃。不体察受害者是如何孤立无援,而简单地责备她们没有志气是不公平的,这种责备会打击妇女的自信,导致她们更深地陷于暴力。
受害者是没用的弱者
王行娟:人们往往对暂时不愿意或不能与施暴者分手的妇女感到失望,恨铁不成钢,甚至不愿再提供帮助。其实,很多受害者在与施暴者的长期相处中掌握了生存和自我保护的独特策略,她们比其他人更清楚怎样做才对自己和家人最有利。她们一方面承担着对家人特别是对子女的责任,一方面努力与施暴者协商和抗争,其坚韧顽强理应获得敬重。受害者有权做出她们自己的决定,而助人者有义务尊重她们的选择。助人者必须看到受害者的主体性和能动性,谨防代替受害者做决定;对在寻求外界帮助过程中出现反复的妇女,应该始终如一地给予热情帮助,鼓励她们运用自己的能力寻找更好的、适合自身需要的解决方式。
施暴者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
王行娟:施暴者既是家庭暴力的加害者,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干预家庭暴力时首先要保障受害者的人权和尊严,同时也应该注意依法行事,避免伤害施暴者的人权。我们应该认识到,施暴者也有他们自己的困惑和痛苦。他们对性别关系的错误看法、不良情绪和暴力行为,是文化塑造的结果,其个人应该为暴力承担责任,但同时他们也需要帮助。在对施暴者的辅导与矫治中,应该引导他们反思自己与配偶的权力关系,促使他们自发地改变观念和行为,而不是简单地要求他们自我压抑。
也有女人对男人施暴,现在到处都是“妻管严”
王行娟:妇女对丈夫或男友施暴的现象确实存在,也同样应该反对。不过,我们应该看到:从统计上看,绝大多数家庭暴力是男性对女性实施的,男性受暴只占家庭暴力总数的很小一部分。这是因为,男性总体上享有比女性更高的权力和地位,这造成了男性对妇女暴力的系统性和普遍性。而女性在总体上从体力到地位、权力都处于劣势,不可能对男性有普遍的暴力行为,女性对男性的暴力只是个别现象。男性对女性采取的暴力一般都时间更长、后果更严重,而且会造成妇女的严重恐惧。妇女对男性的暴力一般不会造成严重后果,也不会真正造成男性的恐惧,只有在极端情况下,长期受暴的妇女可能杀死施暴的伴侣。妇女往往因没有履行好其传统的、从属性的性别义务而遭受男性的暴力。少部分妇女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高于其伴侣,但其中有些人却反而因此受到暴力对待,原因是她们打乱了传统的性别秩序。而许多妇女对男性的暴力其实是受暴后的自卫和反抗,也有部分妇女内化了传统性别观念,因男性“没本事”而对其实施暴力。
无论如何,所有暴力的根源都是男强女弱、男尊女卑的传统社会性别制度。不管是谁对谁的暴力,要加以有效的预防,都必须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并抵制和改变与男性支配性气概密切相关的暴力文化。“惩罚”妻子或伴侣往往被认为是男人的正当权力,是见怪不怪的;而女性施暴则是大逆不道、是反常现象,因而更容易被作为问题提出,被大肆渲染。正因如此,我们反而更需要特别重视妇女所遭受的暴力,并向资源相对匮乏的她们提供积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