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妇女大闹公安局究竟是警方有错在先引起民愤,还是那4位妇女有意识地表达不满制造影响以博得犯罪嫌疑人从新审查的机会呢?在我们看到社会怪现状的同时,也该静下来想想,这事儿为什么会发生?让我们拨开野蛮行为,冷静地用心理学分析行为背后的理性决策和心理奥秘,疯狂的咬人事件背后是什么?
对于4位妇女和当事人公安局副局长,在无法得知更多客观情况下,我们仅站在心理学的科学立场,对此事做以客观判断和分析,有点犯罪心理学的场景赶脚啊~
人在何种情况下会——疯狂?
先来了解事情的原委,2011年9月13日,洋县男子张某在青年北路南口被砍死街头。案发后,洋县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经过八个多月侦查,除一名犯罪嫌疑人在逃外,其余涉案人员均已抓获。今年5月,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犯罪嫌疑人移交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受害人家属认为案件应定性为故意杀人案件,并认为是主管刑侦副局长宋海虎办案不公。洋县公安局政委李定红表示,受害人家属多次到洋县公安局上访,洋县公安局按照办理刑事案件有关规定,均对受害人家属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和答复。
冰冷的新闻背后,我们看到了原命案被害人家属的不满,看到了对审判结果的不服,后面的疯狂行为应该是这种不满不服委屈等等基础上产生的行为!
一、疯狂,源于社会行为失效,于是本能启动!
——伤害与暴力的一个重要动因是“心理退行”
4位大闹公安局的闹事妇女不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问题,而是用耍泼洒来的动物性本能来解决问题,通俗点说——是被逼急了,没招儿了,科学的说法就是心理退行机制。当人用尽了社会化的行为方式,比如诉讼,上访,沟通等等方式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当社会化行为,不起作用,人的动物性本能,伤害与暴力事件就会发生了。你以为身为女人,身为人女,身为人妻,身为人母他们不会感到害羞么?!只不过在那个当下,也许用尽各种方法争取一次从新审查案件的机会,(哪怕冒着被拘留的风险)才是他们一心冲动的考虑!
说句客观点的话——有什么能够可以和一条人命的代价相比较呢?从这个角度来说,这4位妇女倒是争取了一次广泛关注的机会,至少这次案件在各层级中几乎已经透明,想要从新审查应该是不是一件不困难的事情。当然,上去把人家官员的弄得头破血流毕竟不值得提倡,这种类似的很多伤害和暴力犯罪的一个重要动因就是因为心理退行或者退行机制。
什么是心理退行(退行机制)
学点心理学:
退行是指当我们在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时会选择用退回到孩童时候、放弃成人处世原则和方式,以便取得别人的怜悯和同情,避开现实中的问题的烦恼。回避现实,摆脱焦虑,保护自己的一种心理防御机制。退行行为的目的是获得他人的同情,减轻焦虑。“退行”是一种消极的心理防御,但有时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有助于我们减轻压力,缓解焦虑。但如果一个成人过度贪恋孩童时代某些幼稚的思维和行为,甚至拒绝成长,那就是消极的“退行”的表现,
心理学延伸思考:
退行机制在日常生活中是常见的,生活中也有许多退行的例子,比如一个领导因自身受到某种挫折而对下级大发脾气,或为一点小事而暴跳如雷,粗暴地对待别人;再如,某个成人因受挫折而大哭大闹,提出各种各样的不合理要求,行为方式与他在幼年时一样,这些就是退行的现象。还有所谓的一哭二闹三上吊也都是夫妻沟通中心理推行的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