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爱有两种:包办型的溺爱和纵容型的溺爱。这里只说后一种。在纵容型溺爱的家庭中,孩子是一家之主,而父母却要惟命是从。这是一种颠倒的爱,也是最不利于孩子自我成长的爱。
在纵容型溺爱中长大的孩子,他们的心中只有自己,他们不尊重父母,轻视别人,也无视法律和伦理道德,他们只想肆意而为。所以纵容型溺爱会培养出“父母的地狱”和“社会的敌人”。
在纵容型溺爱中长大的孩子,经常伪装得很强大,但实际上他们难逃纵容型溺爱带来的恶果:他们会发现,一旦离开亲人自己什么都不是,所以会出现严重的自卑心理。但他们自大惯了,不能接受这种自卑,所以会把自卑转嫁到别人身上,并变本加厉地伤害别人;
同时,父母的溺爱让他们养成了自私自利的自我中心主义,这导致他们严重缺乏同情心。他们习惯了愿望立即得到满足,他们没有学会愿望的满足需要时间,而且得靠自己的努力去实现。
2. 亲情和完整家庭的缺失让亲子沟通障碍
青春期家庭暴力与亲情的缺乏有关。一些孩子在小时候,因父母工作忙或父母离异等原因,就被送到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家抚养,等到上学了才回到父母身边。这样的孩子往往和祖辈的感情比父母深。
离开老人本来已使孩子感到痛苦,再加上父母往往比老人严厉,管得较多,又没有养育的感情基础,孩子很难和父母融洽相处,甚至认为父母没资格管自己,容易和父母形成对立,严重的可发展成“家庭暴力”。
不完整的家庭结构阻碍了亲子沟通关系的融洽性,和非核心家庭的亲子关系偏向“畸形”,存在着不正常的亲情,造成孩子心理上的不稳定性,显现出孤僻、粗暴、冷漠、内向等性格,阻碍着亲子间融洽的沟通。
3. 不当的亲子沟通和习惯
溺爱绝非事情的本质,真正导致孩子对家长动手的原因,是家长和孩子的交流方式和习惯。
忍、忍、再忍,这就是家长应对孩子漠视、无礼、打骂的反应,其实家长们的这种忍耐,才是导致孩子动手的主要原因。
有些父母在养育孩子的时候,过度地承担了孩子应该做的一些事情,比如洗衣、收拾屋子之类。在过多承担责任的同时,父母自然赋予了自己无上的特权。这样一方面剥夺了孩子应有的成长锻炼机会。
另一方面,父母很容易把孩子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来支配(虽然是在爱心下的支配),没有把孩子当作独立的人予以尊重,并理所当然地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到孩子身上。比如,父母认为好孩子应该学习好、不早恋,对于一个十四五岁的孩子,父母恨不得他/她在智力上达到十七八岁的水平,而在男女生关系上最好是七八岁的水平。这种希望当然是不符合自然规律的。
4. 家庭暴力是“习得”的!
父母在家庭里的行为会对孩子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如果一个家庭中经常有一方对另一方人拳脚相加,那么孩子就会认为武力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需要的时候,他/她就会模仿。
而孩子在采用武力的时候,父母没有阻止和合理纠正,反而妥协、退让或武力“镇压”,这都对孩子的暴力形成了一种行为强化。此后,动手成为了一种情绪表达和暴力沟通。
可以说,父母子女之间的暴力是互动的,不是单方面的,而最初的发起者则是父母。应该说。父母对孩子的阻止是出于爱护,怕孩子走弯路。但是,他们没有尊重青春期孩子的心理需求。事实上,如果把阻止改成引导,让孩子按自己的想法去做一些事情,即使是碰几回壁,那也是孩子成长过程中应付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