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异版的网络暴力
“人肉搜索”背后反映的是复杂的社会心理,包括从众心理、社会认同需求、道德观、价值观,以及窥私、暴力欲等等。客观地说,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正义感让网友们发起了“人肉搜索”。比如,“周老虎”事件之所以成为一次“人肉搜索”的总动员,就是因为它挑战了社会的公信力。四川大地震期间,多家大型网站推出的地震寻亲板块,则使“人肉搜索”彰显了人性光辉。但长久以来,“人肉搜索”并没有太好的名声,人们对它的诟病大多集中在其侵犯当事人名誉权和隐私权的客观事实,以及充盈其间的怒气、戾气和霸道,这些对当事人名誉和心理的伤害,已蒙上了“网络暴力”的色彩。
公众先天的道德愿望和后天的窥视欲是“人肉搜索”的社会心理基础。“人肉搜索”的对象通常是与社会公义相悖的人物或事件,除了挑战社会的公信力的事件外,有些则违反了主流的道德规范,如“北飞候鸟”;还有些与民族命运、社会利益相违背,如“圣火事件”、“辱骂灾民”等。这些事件都与人们所拥有的道德观相抵触,于是引起了人们的不满甚至愤怒。心生愤懑的网民希望通过“人肉搜索”的方式,聚集强大的舆论压力和情绪能量,在虚拟网络上对当事者进行道德审判,以维系法律之外的一种道德秩序。网络环境的隐匿性,让他们尽情释放对现实社会中某些阴暗面的不满和张扬维护道义的快意,也使得自己被打破的道德观、价值观重新获得平衡。除此之外,对热点事件和人物,大多数人都希望了解更多的细节,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窥私欲,其间的欢娱与嘲讽也提高了人们对“人肉搜索”的传播、参与和关注。
但网民这种自发的力量在缺乏善意的基础上,在形式和细节上也有诸多缺失,很难把握好公平的界线,容易激发盲目煽惑、语言暴力等从众心理,出现矫枉过正,甚至造成“误伤”,从而导致对谴责对象的网络暴力。而当“人肉搜索”从网络舆论演变成现实“追杀”,这种强权表达,更是不但违背了维护道义的本意,也已触犯了法律。
极端版的情绪出口
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曾说过:“当个体成为群体中的一员时,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掠劫的念头,并且会立即屈从于这种诱惑。”这在心理学上被称为“群体极化”,最初指的是在群体中进行决策时,人们往往会比个人决策时更倾向于冒险或保守,导致最终的决策向某一个极端偏斜,而背离最佳决策。这主要是因为大部分个体都更倾向于与其他成员保持行为和信念的一致,以获取群体对他的认可,并增强自身的团体归属感;同时当个体对需要决策的事拿捏不准的时候,或与群体中大多数人有分歧时,就会感受到一种压力,而这压力促使他采取与群体一致的行为,因为人们倾向于相信多数,认为他们是信息的来源而怀疑自己的判断,因为人们觉得多数人正确的几率大,模仿和顺从他人的行为和信念往往是最安全的。在集体主义的文化下,这种现象表现的尤为明显,因为质疑大家观念的后果很可能是被所有人排斥而孤立无援,所以大家都宁愿三缄其口也不愿触犯众怒。
在网络时代中,每一个网民都端坐在电脑后戴着一个昵称的面具,这种隐藏性所带来的安全感会让他们更有胆量放纵自己的行为,宣泄着生活的压力,也更容易受到暗示而做出很多极端的决策,比如“爆料”、比如“人肉搜索”、比如“跟帖喷楼主”等,这是现实生活中背后说人是非、对他人的悲惨遭遇幸灾乐祸、对倒霉的人落井下石等宣泄行为的复制。人们通过此行为,释放了情绪压力,实现了自我满足,这些爆发和宣泄,折射的是在现实生活中的苦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