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需“适宜在校学习”结论
根据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年。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小付这种情况不能单凭一张鉴定证明,需要学校相关负责人和学生一起参与医生鉴定,医生需要给出适宜在校学习的结论。
各方说法
精神残疾人协会:没有明确的规定专家也头痛
“小付的状况应该是精神疾病中比较轻度的。”成都市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主席纪如凤说,精神分裂症有很多种,有抑郁型的、也有狂躁型的,根据小付的鉴定,相对来说不那么具备攻击性,完全可能跟平常人一样回到校园,他们有和健全人一样获得教育的权利。但是她也表示,精神疾病潜伏期很长,没有人能说彻底根治,学校考虑到安全问题也是情理之中。“精神病人的权益问题已经讨论了多年,但一直未见进展,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很多专家也很头疼。”
律师:要继续上学只能和学校协调
成都商报记者咨询了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表示,根据教育法,大学拥有制度管理权和学籍管理自主权,对于学校认为不适合学习的学生,不接受其入学并没有明显违法。学生可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诉,也可提请法院受理,但这种情况具有较大争议。因为大学不属于义务教育段,并没有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其义务,所以总体来说小付要继续学习,恐怕只能通过与学校协调。
记者手记
两难问题需要得到社会的解答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的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算是川内最权威的鉴定中心,专门为公检法及司法机关提供鉴定依据。但由于精神疾病的潜伏性和不确定性,断然下结论可能就是不专业也是不负责任。
而学校也并无过错,他们需要考虑全体学生的利益,也存在自身运转的问题。
可医院和学校的两难,却让这个年轻人的未来成为未知数,让这个家庭陷入了绝望。
相信付军不会是一个特例。根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四川省共有精神残疾人51.4万人,成都就有6万余人。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近日提出,在十二五期间每年将为10万名精神残疾人提供包括医疗、工疗、生活照料、心理疏导及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方面的服务,但是在精神病患者接受教育、回归社会方面,却还未看到相关权益的保障措施。
付军曾经为自己的未来设想过多种可能,要么进入大公司,要么读研继续深造,但是现在,他连自己能不能毕业都不知道。在诉说自己的遭遇时,小付不时地问着同一句话:“学校会不会因此更不要我了?”但接着,他又默默自语:“不这样争取一次,谁还能帮我上学?”
他的问题,需要得到社会的回答。
中国心理培训小结:精神疾病的潜伏性和不确定性,断然下结论可能就是不专业也是不负责。再者“精神病人的权益问题已经讨论了多年,但一直未见进展,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很多专家也很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