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锡华说,为照顾儿子,夫妻俩辞掉了深圳的工作,一年多来,家里花光了之前打工攒下的积蓄,还外欠了一笔债务。
他认为,事情发生在学校,理应由学校负责。加上担心儿子留下后遗症,将来谋生受阻。事发后,易锡华及其律师找学校协商多次,希望校方能为易亮授予“见义勇为”个人称号并解决工作,“带正式编制的”,然后能给予适当补助。
易锡华说,校方拒绝了后两个要求,理由是易亮尚未毕业,且学历不够,加上高校进人“逢进必考”,学校无法安排;关于补助问题,学校认为没有责任,如有异议,可走法律途径。
对于“见义勇为”称号未及时申请的问题,郭文军解释说,见义勇为称号只能由政府授予,此前学校向有关部门申报时,有关部门希望家长或者本人来一趟,沟通时遭到家长拒绝,由此耽搁,“这个学期开始,学校在积极争取。”
社会:两派不同观点
与校方谈判失败后,易锡华决定“找媒体评评理”。他还特意为儿子易亮装了台电脑,“让他关注下媒体对此事的报道”。
让易亮不解的是,在网上也有两派不同的观点:有网友评价说:“英雄!好人有好报!”,也有网友说,“傻蛋,不但救不了人还连累家人”。最让他难受的是,还有网友以物理原理指出他救人方式的不足之处,“千钧一发之际,谁还会想那么多?”易亮反问说。
事实上,与易亮救人事迹及其相似的,还有“最美妈妈”吴菊萍。2011年7月2日,杭州某小区一位2岁左右的小女孩从10楼窗台掉下,吴菊萍选择用自己的双手去托起这个小小的生命,被誉为“最美妈妈”。
事后吴菊萍获得了诸多荣誉:杭州市授予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三八红旗手”称号,2011年9月20日,在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中,吴还荣获了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面对两人不同的命运,21世纪教育研究院(微博)副院长熊丙奇告诉记者,不管跳楼者是什么身份,都不影响救人者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
熊丙奇说,与吴菊萍一样,易亮在救人时,两人的想法一致,行为没有任何高低。不能用被救者的身份来评价救人行为的价值,让美德染上功利的色彩,十分离谱。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认为,不管易亮的救人行为是否成功,其动机和见义勇为的精神值得肯定。尤其在当前社会,应大力弘扬。
3月28日,在校方将材料递交给岳麓区综治委后,父亲易锡华匆匆忙忙地找到工作人员,急切地留下了自己的电话,“要是有消息,记得及时通知啊。”
中国心理培训寄语:不管易亮的救人行为是否成功,其动机和见义勇为的精神值得肯定。尤其在当前社会,应大力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