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憾, 监督利剑蒙尘垢
不久前,一篇题为《记者敲诈,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的文章在网络上热传。讲述了“造假门”曝光后,达芬奇家居为平息事态,遵循潜规则,投入总计约2000万元进行了“危机公关”,而公关的对象,便是媒体和记者。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有记者拿到钱后,想办法替“达芬奇”解决问题。
不少业界人士对某些媒体和记者恶意敲诈的现象深恶痛绝。一位企业家在微博上称,“这件事让我想起几年前,我们经常受到媒体的敲诈。他们常说的一句话是,给你们的负面新闻已经排好版了,拿广告来换吧。搞得我们痛苦不堪。”
虽然这只是个案,但如今“记者”和“敲诈”这两个词常常被联系在一起,不得不让人感慨。
发生在山西霍宝干河煤矿的矿难,曾经记录了让中国新闻界不光彩的一幕。矿难发生后,闻风而来的上百名真假记者不是来报道矿难,也不是来为遇难矿工伸张正义,而是通过各种方式收取所谓的“封口费”,以此帮煤矿瞒报真相。
据霍宝干河煤矿确认,事故发生后,煤矿以订报费、宣传费、广告费、购买安全教育光盘等各种名义,给6家媒体支付了总计12.57万元的费用。
眼下,收取“封口费”似乎成为心照不宣的行业潜规则。而个别记者也卷入了“交易”怪圈,以揭露负面报道为由,向有关人和部门索要钱财,进行“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
在我省,最有名的新闻敲诈案件当属中华工商时报原浙江记者站站长孟怀虎敲诈案。孟怀虎利用自己的职业和身份,以发表批评报道曝光相要挟,以收取顾问费、广告费或者委托调解费用等形式,向多家单位索要钱款共计人民币373万元。
舆论监督是一把利剑,应该直刺腐败和黑恶势力。但个别记者利用这把利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自己或者小团体谋取私利,让舆论监督的利剑蒙上了一层厚厚的尘垢。不仅让老百姓深恶痛绝,也影响了新闻单位的形象。
面对新闻敲诈的现象,我省最近也重拳出击,打击治理。对象包括新闻记者利用采访活动牟取利益,接受企业和公关公司“红包”;报刊出版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搞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等行为。省新闻出版局和省记协还专门设立了专项行动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
亮剑, 匡风正气为公信
作为社会正义和良心的守护者,记者这个行业到底怎么了?如今,不断有人发出这样的惊呼。
记者是百姓的耳目,大众的喉舌,肩负社会赋予的历史使命。一旦记者将职责义务抛到脑后,不仅意味该职业失去了其立身之本,严重违背了职业道德,也意味着公众与事实真相绝缘,很容易导致社会沦入谎言之中。
现在新闻敲诈的出现,充分反映一些记者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出现了大问题,也给“假记者”的违法乱纪有可乘之机。
这次新闻出版总署等三部委联合印发通知,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正是为了抵制这种歪风邪气。
早在2004年,我省就利用社会力量对媒体进行监督,在全省建立起一支1500人的社会监督员队伍,对各级媒体进行监督,对被监督单位和采编人员绝不隐讳,所有的监督案例全是点名批评,这对规范媒体行为起了很大的作用。省记协还设立了新闻道德委员会,定期对新闻报道、队伍建设、典型案例进行评议,治理突出问题,推广典型经验,推动行业自律。对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我省实行记录登记制度,还专门成立了虚假新闻投诉中心,接受老百姓的监督。这些措施都有力地规范了媒体和媒体从业人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