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中国幸福小康指数调查显示,收入依然是最影响公众幸福感的因素,“提高工资水平成为提升公众幸福感最有效的方式”。这里所说的“公众”当然是“小老百姓”的普通人,对他们来说,涨工资提升的是怎样一种“幸福感”呢?
首先当然是,谁涨了工资便意味他的购买力得到提高,购买力与满足人的基本欲望直接相关,而满足欲望正是一般人对“幸福”的最本能的基本理解。这种推理带给人的其实是一种无奈的幸福幻觉。
任何一个头脑清醒的人都知道,涨工资是发生在涨物价之后的,如果涨工资增进幸福感,那么涨物价就是破坏幸福感。网上有人写道,“昨天去西单地下广场那个豆花庄吃小吃,以前10块钱一碗的凉面竟然涨到了13块钱一碗,鸭血粉丝汤也涨到了7块钱一碗,可是那量是一点也没多。我旁边一个满头华发的老太太端着一碗豆花喃喃自语,怎么什么都涨价啊,前儿吃还7块钱呢。”由于公共信息的缺失,一般老百姓很难弄请涨工资和涨物价之间的真正消长关系。
其次,谁涨了工资都会觉得自己很“幸运”和“运气”,而这种感觉比多买一碗凉面或鸭血粉丝汤更能让人觉得幸福。心理学家考斯米德斯(Leda Cosmides)和托比(John Tooby)在《情绪手册》(Handbook of Emotions, 2000)中指出,“幸福来自某种意外的好事”。涨工资便是这样一种被视为“运气”的意外好事。涨工资并非人人都涨或一样地涨,有的人涨,有的人不涨,有的涨的多,有的涨的少。这是有幸涨工资者觉得幸福的一个主要原因。
“运气好”不只是自己觉得幸运,还会受到别人羡慕。心理学家列尔里(Mark Leary)曾在《今日心理学》杂志上撰文说,“受到别人羡慕和赞扬特别能让人觉得幸福”。1970年代,在工资长期停滞后涨工资,幅度比现在小的多,每个月涨五块钱就不得了了。然而,这区区五块钱却足以让人争得打破了头,涨到工资的觉得非常骄傲、优越、光荣,在别人的羡慕和妒忌中享受到一种幸福感。
然而这种幸福感是极为脆弱的,并不能持久。那往往不过是一种“比下有余”的暂时心理满足,因为它随时都在被“比上不足”的不幸福感所抵消。就算是大家羡慕的公务员,工资涨在别人前面,但与某些“国企”人士一比(更不要说富豪大款们了),便觉得自己十分寒碜和委屈。他们仍然属于那些不能不为大蒜、大葱、凉面、豆花和猪肉涨价操心的人群。
涨工资的幸福是收入的幸福的一个部分,许多研究都发现,对于幸福来说,收入是一个相对的因素。当人的生活基本欲望满足有了相当程度的保证时,收入对于幸福感的提高作用就会大大减弱,人们常说的“钱买不来幸福”就是指这种情况说的(当然也有那种钱越多越贪婪的变态幸福)。那些因涨工资而觉得幸福的绝大多数人,他们的基本欲望满足还没有达到“钱买不来幸福”程度。对他们来说,收入的多少会直接影响他们的生活需要,柴米油盐、子女的教育、医疗、房贷等等。因此无论他们自己觉得如何幸福,他们其实并不生活在哪怕还只是物质性的幸福之中。
美国的“加图研究中心”有一项研究指出,不能孤立地看待经济收入与幸福的关系,必须同时考虑到大的制度环境。“社会公正”要比只是“碰运气”的涨工资能带来更普遍,更具有真实意义的幸福感。它指出,前东欧国家人民的收入在当时不能算低,但人民的幸福感却比不上一些虽然贫穷但却相对政治自由,人民可以批评不公正分配制度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