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河南光山县14日发生的小学生校园被砍伤事件中,22名小学生被砍伤,1名老人生命危在旦夕。在发出这一消息后,光山县当地封锁消息,官方集体失声,甚至有当地干部在办私事、玩游戏,称“探讨没意义”。更令人痛心的是,光山县“12·14”校园惨案已是当地一年多来的第三起校园学生伤亡事件!
而这,令我想起于建嵘教授的一篇文章。当时有人说,“这个社会不会因为文人的口诛笔伐而减慢其堕落的速度。这种负面事件会像瘟疫一样传播的,媒体曝光越多,仿效者也将越多。”这句话结果成了印证,即3月的南平血案后,悲剧真的又一次发生,河南22小学生被砍案引人深思。
南平血案的可怕并不仅局限于其本身,更可怕的是已经产生了一定的“示范效应”。
2010年3月23日7时许,福建省南平市实验小学门口,前外科医生郑民生55秒内连续刺杀13名小学生,造成8死5伤的惨痛后果。郑42岁,失业、无房、无妻无子。据其自供的作案原因:一是辞职后工作无着,二是恋爱失败,三是受一些身边人员闲言刺激。这些并非很特别的原因,却引发了震惊全国的血案。4月8日,一审当庭宣判郑民生故意杀人罪成立,依法判处死刑。
这是近年来发生的又一起十分严重的个体极端事件。但这起案件既不同于邓玉娇式的“自卫性抗争”、唐福珍式的“自残性维权”,也与马加爵、杨佳式的“报复性攻击”有明显差别。笔者将它称为“泄愤性暴力”。它的主要特征是,行凶者心中对社会有诸多不满,但却没有“合理”的明确仇恨;他泄愤的目标不是侵犯他的人,也不是公权力,而是更柔弱者,如郑案中缺乏反抗能力的小学生;作为绝望的“失败者”,残杀无辜报复社会成了自我实现的手段,为此值得付出生命的代价。南平血案的严重性其实并不在于受害者是小学生,也不在于伤亡人数的多少,最关键的是攻击目标具有放大性,使每个无辜者都有沦为暴力受害者的可能,因此是一个兼具动向性和标志性的事件。
南平血案的第二天,笔者正好到了福州,在和当地党政干部的交谈中,感觉这种类型的暴力由于其攻击目标的不特定性,给当地带来了一片恐惧。这很容易理解。社会问题增多,社会群体的分裂带来的冷漠和隔阂,正在造就大批潜在的郑民生,不知道哪一个哪一天会突然爆发,每个人理论上都可能成为这种“无差别杀人”的受害者。不论是非对错,不分善恶曲直,只是个概率和运气的问题(尽管可能性很小)。
而郑案的传言之一,即特意打摩的到较远的当地“贵族小学”南平实验小学作案,更是加深了生活较优越阶层的恐惧,甚至对弱势群体产生总体性的排斥和对立,而这只能造就恶性循环。如果官民、富穷之间的分裂加深,产生“我们—他们”之间的对立,社会会向更危险的方向发展。要消除这种恐惧,我们不得不问,南平血案发生的原因何在?郑民生是如何从“郑一刀”变为“郑屠刀”的?
让潜在的郑民生们不再恐惧
实际上,这种因个人原因滥杀无辜(弱)者的极端案例(区别于非为政治、宗教目的的恐怖活动),在不少国家都有发生,比如美国有赵承熙式的校园枪击案,日本有宅见的池田小学杀人案、加腾智大的秋叶原无差别杀人,香港也发生过异曲同工的天水围伦常惨案,罪犯都是各自社会中的边缘人物,性格孤僻、生活失败、缺少安慰、怯懦厌世。这些共同点表明,绝望的“失败者”通过残杀无辜来报复社会,首先与人性有关,是一种人类社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