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制度的基本规则难以依赖、不可信任,生活在其中的人们没有办法预料未来,产生了挥之不去的恐惧。郑民生由不确定产生恐惧,恐惧演化为仇恨,仇恨需要发泄,最终变成了罪恶。郑民生不但是他人恐惧的制造者,自己也是恐惧的受害者。从这个角度说,上述社会问题正是郑走向犯罪的外因,充满了社会转型期的独特色彩。因此,要消弭血案引发的社会恐慌,首先就要让潜在的郑民生们不再恐惧。
“示范效应”
而南平血案的可怕并不仅局限于其本身,更可怕的是已经产生了一定的“示范效应”。 3月26日上午,在南平市第一人民医院的重症监护室里,一名中年妇女突然拦住慰问受伤孩童的南平市委书记雷春美,并口出惊人之语: “我女儿的冤屈得不到伸张,如果你们不处理好,我也去杀人!” 3月30日,在举报邻居违建半年无果后,武汉的刘先生在网上留言:“如果我的合法权利一直得不到保护,我只有效仿郑医生的做法……”也许这只是种威胁, 但再联想到前不久暨南大学女大学生无辜被扔下11楼,天津司机恶意撞人案等,就说明社会问题的恶化和矛盾冲突的增多,大量弱势群体和“失败者”的存在,已经给这种由生活不确定性演变而来的滥杀罪恶,提供了潜在的土壤。戾气和暴力若传染开来,可能就不是“反社会人格者”的极端个例那么简单了。
喊冤的母亲是为8岁女儿被人强奸罪犯未能伏法,刘先生是为城市违建难以拆除,这两个并不一定具备很强代表性的案例,却足以说明我们社会中“弱者”的产生与公权力过强有关。而更为常见的情况,比如因征地产生的无地农民,血拆造就的自焚自残者,因上访而被地方政府非法拘禁、劳教、送精神病院者,更加深刻地说明,面对不受约束的权力,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社会的弱者,即使今天他看起来是所谓的强者。唐福珍是个并不贫穷的女企业家,上访的队伍中还有曾经的信访办主任。在一个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界限不清、公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的社会,在一个讲法制而无法治、先讲政治再讲法律的社会,在一个民众无法有效组织共同表达、共同争取利益的社会,弱者不仅仅是我们日常所说的经济上的贫困者,也不仅仅是社会的边缘化群体,而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面对失范的公权力,每一个个体都是弱者,面对社会规则不确定的后果,心中都充满了恐惧。为了克服这种恐惧,让自己的未来更具确定性,有些人会更加追求权力和财富,力争成为制定规则、利用规则的强者,而做不到这一点的人则会用其它方法来排解自己的焦虑,无法克服恐惧的绝望者则会成为潜在的郑民生,受不可知的因素的刺激成为社会的破坏者。而对待恐惧的这两种方式,又会造成强者掠夺弱者、弱者用暴力反抗强者,两者形成恶性循环。绝望者越多,对社会的破坏性就越强,最后造成人人自危的境地。
南平小学生事后写的作文中,就有为何不去杀贪官的疑问。社会舆论暴露的已经失范的社会心态,很值得人担忧。这可能会加深社会上强势阶层与弱势阶层的互相恐惧、互相防范,带来进一步分裂。实际上,历史已经无数次告诉我们,以暴制暴,只能带来社会的动荡,生灵的涂炭,最终是社会重新洗牌,又一个轮回。对现代社会来说,这是代价惨重的,也是前途堪忧的。社会要想走向公正、和谐、文明,更好的办法是通过理性和平的道路。因此,我们现在就要对滥杀的暴力事件加以最大的警惕,尽量防患于未然。
降低不确定性带来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