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尽量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应调整社会分配体制,解决好民生问题。让一般人通过正常劳动可以买得起房,起码有买得起的希望。要做到这一点,一是要切实保障个人的基本权益,建立各种利益的表达机制;二是要约束强势集团的掠夺行为,包括热衷卖地的地方政府和谋取暴利的房地产商;三是要加快各类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另外,还需要加强对社会边缘人的物质救济和精神帮助,使他们能有尊严、有希望地生活下去。
其次,应采取各种办法,使社会各阶层之间更容易流动、更有规则地流动。只有合理化流动的加强,才能消解官民之间、贫富之间、强弱之间的“我们—他们”式的结构对立。尤其需要保障底层知识分子的基本物质权益。中国数千年来的历史进程表明,他们往往具有相当的号召力、影响力和破坏力,这一群体的上升通道尤其需要重点关注。
再次,应加强心理干预。南平惨案的背后,一方面需要挖掘背后的社会问题,另一方面还需要剖析郑民生个人的人格、心理问题。建立社会心理发现和干预渠道已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心理引导必须进行重点强调。可以对重点人群提供免费或低价的心理治疗。还应该加强社区建设,使弱者能找到归属感。社区是社会的最基层单位,加强社区为代表的基层社会建设,不仅让它成为我们生活的家园,更要成为心灵的家园。通过社区工作者建立一种心理疏导的机制,能及时发现问题并对社会情绪进行疏导,对社会心态进行引导,对一些反社会行为进行干预。使从源头解决问题成为可能。
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约束公权力。正常的社会也不能完全避免反社会的“杀人狂”,但不正常的社会,会逼得更多正常人走极端。要想真正限制公权力过强,笔者认为应做到四点,即明晰的产权、有权威的司法体系、真正的代议制度和开放的媒体,而这在现行宪法框架下完全可以做到。应该让每个公民的努力和付出都能有适当的回报,让遵守规则者得利;让每个公民都知道宪法是社会的底线,从而可以合理地预判自己行为的后果;让公民通过结社等争取共同利益;在公民自由表达的基础上建立多元价值观。这样才能降低民众因不确定性而产生的恐惧,避免南平血案式的恶性事件。
总之,南平血案的发生及其所暴露扭曲的社会心态,呈现出病态性的社会心理疾病,也意味着中国进入了一个社会心态更复杂的阶段。如果不及时调整和积极处理,必然会影响到和谐社会进程,甚至发生一些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而要让弱者免于生活无着的恐惧、免于被欺辱蔑视的恐惧、免于被社会抛弃的恐惧,让普通人免于成为无辜受害者的恐惧,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努力。